时间:2023-02-06 大 中 小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为落实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 年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结合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2022 年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强化了“一把手”负总责,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的领导真正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
为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还制定了《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
二、法律顾问工作情况
我局聘请了山西神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史利岗律师为首席顾问的五人律师团为法律顾问,并制定了《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制度》,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决策等方面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我局的各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促进忻州市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良性运行。
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市住建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参与了忻州市加强恒大集团涉稳风险防范工作,作为见证方参加与忻州恒大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复工复产保教楼调解协议。对《忻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忻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出台的制度措施和住建局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学辰大院”、“泛华城市广场”、“幸福里”等小区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局党组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局党组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素养,全系统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对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制定下发了《中共忻州市住建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忻州市住建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解决、集体部署,修订完善了《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制度》、《民生领域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意见》、《局党组会议制度》等单项制度。在重大人事任免机制上,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山西省各级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管国有企业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3项人事任免制度执行。在重大项目制度建设上,针对项目法人、财政投资评估、工程监理、竣工决算审计、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甲供材料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研究制定了管理制度。围绕“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共制定完善各类内控机制12类105项。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及管理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忻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忻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首先严把起草关,起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意见,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其次严把程序关,严格按照《忻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起草与审核、决定与公布、备案审查的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最后严把清理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措施的变化,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
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我局于2020年6月3日制定了《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内容,建立健全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已按照文件要求,对出台的《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保交楼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性审查。
六、普法宣传情况
(一)我局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进行认真学习,为全局 21名公务员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制定了《2022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清单。
(二)通过电子屏幕连续播放《山西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等相关文件资料,在全局范围内形成“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宣传氛围。同时利用我局官方网站做好《条例》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充分认识到守信的重要意义,增强诚信意识。
(三)积极开展网络知识竞赛。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 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竞赛推动普法,以普法提升安全意识。
(四)在建筑工地开展普法宣传。6月16日我局工作人员深入在建工地一线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在施工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向建筑工人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传达“安全生产月”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建筑施工领域法律法规及预防、应急处理等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配合市政府做好法律法规宣传。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要求,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6月15日我局在城门楼北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展示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以及发放宣传折纸,以法律政策解读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新型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危害及防范措施,引导他们科学理财,远离非法集资,本次活动发放宣传手册 500余本。
(六)认真组织参与“行政执法大讲堂”系列讲座。我局多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系列讲座。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网格化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情况
为高效快捷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制定出台《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网格化监管违法违规查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运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划片划区,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建筑市场、扬尘污染、城市创文建筑围挡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情况
(一)已制定《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在局官网行政执法专栏进行公示。
(二)进一步制定了《行政执法记录仪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
(三)我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等信息已在局官网行政执法专栏进行公示。
2023年工作计划
一、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机制与深化改革发展需求相适应,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配套措施和相关细则。
二、为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的管理手段,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手段,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的管理细则;与省厅对接,完善修改《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网格化监管违法违规查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三、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形式,着力提高全系统干部尊法学法用法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