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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36条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2-07-12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日报

  日前,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制定出台36条措施,对全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给予支持。

  这些措施包括提升城市能级,增强城市承载力和吸引力;优化市场供应,推出一批优质住宅用地,包括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调整土地出让保证金条件、提高存量住宅利用效率、支持已批未建项目指标调整、减轻公租房配建压力、提高车位利用率、积极探索开展办理车位不动产登记业务、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增加高品质住房供应、积极倡导发展绿色低碳住宅等。

  措施还包括创优营商环境,优化审批流程和政务服务;加大信贷和财税支持,拓宽市场发展空间,包括加大住房商业贷款支持、加大契税补贴力度、发放临时购房补助,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凡购买忻州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领取一次性临时购房补助。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补助1万元;购买面积90至143平方米(含)的补助2万元;购买面积143平方米以上的补助3万元。

  措施特别鼓励人才购房,对刚性调入我市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单位的紧缺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50万元安家费。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博士或正高级职称8万元、副高级职称7万元、硕士6万元、中级职称或技师5万元、本科或初级职称或高级技工4万元、专科3万元、中级技工2万元的标准,在购房时给予一次性优惠。

  另外,措施还对强化风险化解、支持企业平稳发展作出一系列具体安排。包括取消供水环节、供电环节、供气环节、供暖环节收费,规范接入工程、特许经营收费和规范其他各类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