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6 大 中 小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以城市为单元、以项目为主体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为落实《通知》要求,1月26日上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部署会,加快推进城市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在部署会上强调,针对当前部分房地产项目融资难题,各地要以项目为对象,抓紧研究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第一批名单在1月底前提出,并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及时发放贷款,精准有效支持合理融资需求。
具体而言,城市提出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应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第一,项目处于在建施工状态,包含短期停工但资金到位后能马上复工,并能建成交付的项目;第二,项目具有与融资额基本匹配的抵押物;第三,项目已明确拟申请贷款的主办银行,并建立贷款资金封闭监管制度;第四,项目预售资金未被抽挪,或被抽挪的资金已及时收回;第五,项目制定了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和完工计划。
据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部署会后,各地迅速行动、抓紧落实。比如,重庆市通过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已梳理出第一批房地产项目“白名单”314个,融资需求约830亿元,并已向辖内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异地城商行、三家市属法人银行等28家主要银行推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通过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向当地金融机构推送了107个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其中北投荷院项目已获得民生银行南宁分行3.3亿元开发贷款,等等。随着各地房地产项目“白名单”陆续落地,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正在“加速运转”。
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施策,建立以城市为单元,以项目为主体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对于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由于房地产固有的不可移动性,房地产市场以城市为单元的区域性特征明显,各地房地产市场形势、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状况、金融机构关联情况都存在显著差异,需要因城施策。通过建立以城市为单元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可以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推动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一般为“集团公司+项目公司”架构,集团公司和项目公司都是独立法人,房地产开发都是以项目为单元,债务违约的房企集团也有好的项目,正常经营的房企集团也有差的项目。通过建立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可以有效区分集团公司债务风险和项目公司开发运营风险,同时打消金融机构的顾虑,扭转金融机构过度避险行为,精准支持项目融资,保障项目建设交付。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建立和高效运转,以及房地产项目“白名单”的持续落地,将推动相关贷款更多投放到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上,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的政策效果也将逐步显现,有助于缓解房地产贷款收缩情况,扩大房地产投资;有助于保障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有助于促进房地产与金融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