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尧阳梧桐园以未交物业费为由不退装修保证金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5-02-02
信件内容 尧阳梧桐园交房时缴纳2000元装修保证金,说装修完验房后退还,现已验房成功,退款时说户主账户中有费用(物业费)未缴纳而不退还或者折低。请相关部门予以监督,督促其整改。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5-02-05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已解决,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