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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现在还有没有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12-13
信件内容 10年前住的廉租房,到现在也没有一套房子,因为孩子也大了,想要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然后贷款买,需要符合什么手续,去哪里申请办理?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12-16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做如下回复:依据《关于公布忻州城区2024年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及保障方式的通知》忻建发〔2024]21号文件,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为:
1、忻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和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外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的常住人口家庭、居住证持有人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低于3354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4平方米或者无住房家庭。
2、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到街道办事处(乡、镇)进行申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应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采取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核查符合条件的,将核查意见和申报资料一并上报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住房保障对象申请资料,审核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会同民政,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申请人资格。
  民政部门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认定的具体办法,以联合办公等方式组织公安车管、人社、税务、工商、证监、保监、银监等部门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情况。
监察机关负责复核投诉事项,全程监察审核、配租程序及行政效能。
公安机关负责审核申请人家庭人口情况,向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车辆、户籍登记核查信息。
人社部门负责向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各项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税务机关负责向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上年度的报税、完税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向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从事个体工商或者投资办企业等登记信息。
证监部门负责向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申报其持有股票、基金、期货信息的核实情况。
保监部门负责协调保险公司向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商业储金型保险投保及缴费信息。
银监部门负责向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存款帐户信息。
其他需要提供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情况的单位向民政等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居委会负责民政部门移送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情况入户核实和公示工作。
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