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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加装电梯争议问题恳请领导关注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07-07
信件内容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您好!我是和悦小区五号楼三单元一楼住户,上次向您反应过加装电梯的纠纷没有得到实际解决,和平东街社区居委会、长征街道办事处、忻府区住建局在我单元加装电梯工作中没有按照37号文件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此事向他们反映过多次,他们都以没有权力、管不了、仅负责指导等答复。上次给您写信,得到的答复也是市住建只负责统筹指导。我很疑惑,是不是在加装电梯这项工作中,政府机关都是负责指导工作,没有权力管?现在情况恶化,电梯已经开始强装。市政府秘书长张艮生在全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上曾表示,民生实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再次请求您关注此事!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07-11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属既有住宅产权人,属地住建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有加装电梯意愿且经过本幢或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总居住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实施主体向当地住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您小区单位加装电梯具体由忻府区住建局牵头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指导工作。  2、经我局向忻府区住建部门了解,您所在小区单元加装电梯纠纷事宜经居委会、办事处、仲裁委员会先后进行调解,目前已经忻府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建议等待忻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