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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我市督查《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落实情况

  时间:2020-07-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康素芳)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李福明一行来到我市督查调研《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玲香一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副市长王月娥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情况。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调研并参加座谈会。

  李福明一行先后深入到大西高铁站、云中河景区和忻州古城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明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情况谈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李福明对我市贯彻落实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我省立法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是省人大常委会探索“精细化”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要准确把握法规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提高《规定》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将《规定》作为校园普法的重要内容,推动青少年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充分发挥好“小手拉大手”的作用。要加强与各企事业单位、经营户等的沟通协作,签订共管共治协议,凝聚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合力。

  贾玲香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督查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形成合力。要进一步推动部门协作,建好执法队伍,克服困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层层压实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制度规范化。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严格依法执法,切实将法规制度转化为人们的行动自觉,为忻州打造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