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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花园房产证的问题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0-07-06
信件内容 前期见物业在小区内公共停车位种植树目,是否符合房产证下发条件,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交易买卖。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7-22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1、阳光花园房产证问题:市保障房服务中心负责经适房购买对象的资格审核、公示、摇号等工作,经适房是由开发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建设的,相关建设、出售、产权产籍的登记办理均由开发企业负责,物业在停车位上种植树木是否影响办证,应咨询忻州市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经适房是否可交易买卖问题: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0号)文件中“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与退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2011年6月11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需要转让的,可以由政府回购或者由购买人按照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收益和减免的各类收费,取得完全产权后再上市交易。2011年6月11日后新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自行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的规定,阳光花园属2015年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因此不能交易买卖。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