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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住建局及下属单位2020年度预算公示

  时间:2020-05-15        大    中    小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明细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3.1、项目支出功能经济分类明细表

  3.2、基本支出福利表

  3.3、商品服务支出表

  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表

  3.5、人员基本情况表

  3.6、政府购买服务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 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城乡建设、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节能减排和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编制:属正处级行政单位,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6人,截至2019年底实有行政人员26人,实有事业人员3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科、建筑节能科技科、建筑市场管理科、财务科、机关党委共11个科室,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事业单位1个。纳入本部门本年度预算范围涉及的单位有: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关(本级)、忻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忻州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忻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忻州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忻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忻州市供气供热管理处、 忻州市建筑安全管理站、忻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忻州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忻州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忻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忻州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忻州市房产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明细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忻州市住建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年度预算收入4672.7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26437.71万元。本年度其中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713.3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4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6万元)。项目支出2959.38万元。

  二、“三公” 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2020年预算:会议费50000元.培训费1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住建局部门基本工资预算630.21万元,绩效工资预算270.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4.6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3万元,住房公积金104.24万元。办公费预算34.06万元,取暖费38.51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涉及政府采购的金额为47.07万元,主要为维持单位运行的商品服务支出。

  五、绩效管理情况

  住建局组织了部门内单位整体绩效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总额8245981元;房屋价值2661996.67元;通用设备价值4782278.78元;专用设备204847元;家具用具596858.55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5月6日

  

    住建局及下属单位2020年度预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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