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8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展开,但目前形势依然严峻。为科学有效抵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我市在建房屋市政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要掌握准确情况,引导从业人员及时了解国家及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并熟悉防控措施。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工作具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我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项目要制订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的疫情防控方案,明确人员组织、防范制度、应急处置措施。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掌握工地开工情况和从业人员信息。
一是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提前了解辖管项目的开工(复工)情况,所有开工(复工)的建筑工地须提前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必须经批准才能开工(复工);支持建筑工地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延迟复工,支持农民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延迟返工。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复工的项目,尤其是因此导致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劳务企业一律录入我市建筑市场“黑名单”,一年之内禁止进入我市建筑市场。
二是工程项目部要对返程的所有工人做好登记工作,实时掌握每名工人的具体资料,建立台账。
(二)建立建筑工地疫情防范制度。
工地项目部要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的疫情防控方案,专人跟踪负责,使防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施工现场要设立隔离观察室以备使用,做好消毒药品和相关物资的储备。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入工地的管理台账,设置专门体温测量点,安排专人对进场人员体温进行检测,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人员立即进入工地隔离观察室,并报告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同时报告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未设立隔离观察室、未设立体温监测制度的工地,一律不得复工。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并配合卫生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卫生部门检验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再开工。
(三)加强工地宿舍食堂卫生管理。
施工单位要加强工地宿舍的清洁消毒,保持卫生、通风,及时清除各种垃圾、积水,灭杀病媒生物,防止蚊蝇、老鼠、蟑螂滋生。严格落实食品卫生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标准,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家禽家畜进入工地,严禁在工地食堂宰杀野生动物和家禽、动物。同时,施工单位应配发医用口罩,严格要求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引导人员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开展聚集性活动。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工地项目部要让工人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措施,人人做好卫生防疫,并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将防治知识传达到每一个项目人员。
三、做好春节期间及节后值班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障通讯畅通,一旦有突发情况或出现疑似病例的情形,应及时迅速向市住建局值班室报告。
市住建局值班电话:0350-303385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政府相关通知及时调整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措施。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8日